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 實習生 唐寧)朝陽區檢察院近日通報,該院2011年至2013年共辦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人民警察)或軍人身份、職務進行招搖撞騙的案件35件,涉案人員47人。
  此類犯罪的案件數和犯罪嫌疑人數總體都呈現上升趨勢。其中,在冒充警察或軍人的19件案件中,將近6成案件(11件)除騙取女性少量財物外,更是為了騙取女性與其發生性關係。
  租住高檔社區找中間人介紹
  朝陽區近三年發生的此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冒充對象主要有三類,一是直接冒充中央機關領導,二是冒充中央機關領導的秘書或親屬,三是冒充人民警察或軍人。
  其中,犯罪分子冒充中央機關領導或關係密切人員都是為了騙取當事人錢財。如周某涉嫌詐騙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一案中,其租住在朝陽區一高檔社區,於2012年5月自稱國務院一家下設單位的主任,通過中間人的介紹,認識了被害人劉某。
  周某以提供資金啟動新農村建設投融資項目為名,騙取被害人300萬元,同時允諾可以幫助介紹中間人及被害人子女到周某單位工作。
  利用網站交友專門欺騙女性
  犯罪嫌疑人冒充普通人民警察和軍人除騙取錢財外,還有部分案件是為了騙取女性與其發生性關係,同時騙取女性少量財物。
  如許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一案中,許某由網絡購得有其姓名的軍服及軍官證,憑此以未婚軍人身份,通過某知名交友網站以結婚交友為名認識被害人趙某、李某,在獲取二人信任後多次與二人發生性關係,並騙取錢財。
  案件中,大部分存在被害人請托事項,事項主要集中在幫助擴展公司業務、處理請托人所涉及的各種糾紛、請示領導辦理證件等。
  如張某涉嫌招搖撞騙案中,被害人相信犯罪嫌疑人張某謊稱的中央黨校主任的身份並相信犯罪嫌疑人與高層領導關係密切,希望通過張某的人脈擴展自己的生意而上當受騙。
  製圖/毛京東
  警服、紅頭文件 都成詐騙工具
  犯罪嫌疑人的欺騙手段主要有三種:第一是中間人介紹。中間人往往出於客氣或者禮貌都會誇大所介紹人員的能力;而被害人基於對中間人的信任很容易就會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第二是利用能夠表明身份的標誌性物品。這些標誌性物品既有偽造的警官證、軍官證、警服、軍服,也有偽造的中央紅頭文件。在這些標誌性物品的影響下容易相信犯罪嫌疑人虛構的事實。
  第三先變成熟人再虛構身份。犯罪嫌疑人先是通過其他方式與被害人認識並交往一段時間,等雙方熟悉之後才告訴對方自己具有特殊職位職權,容易讓被害人相信。
  文/記者 王曉飛 實習生 唐寧  (原標題:假冒軍人警察  六成騙財更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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